公布日期:2016年1月6日
實施日期:2016年7月1日
公布單位:工信部會同發改委、科技部、財政部、環保部、商務部、海關總署、質檢總局等部門聯合發布。
目的:為了控制和減少電器電子產品廢棄后對環境造成的污染,促進電器電子行業清潔生產和資源綜合利用,鼓勵綠色消費,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。
適用范圍: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、銷售和進口的電器電子產品。
中國RoHS 2.0與歐盟RoHS 2.0的區別
綠色標識
橙色標識
目前來說,中國RoHS和歐盟RoHS限制的有毒有害物質相同,限值要求也相同。
特別說明:中國RoHS目前是沒有豁免的。
檢測標準
管轄產品
管理辦法